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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铲除“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刘荣荣 王洪亮 2017-05-11 1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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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微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兴隆县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找“病根”,开“药方”,深入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增强群众获得感。

  先找“病根”再开“药方”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兴隆县坚持问题导向,先找“病根”,再开“药方”,对症下药力促“微腐败”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找“病根”,问计于民。今年4月,兴隆县邀请基层群众、学生家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等100余人,分别就群众反映突出的涉农、教育、卫生、基层执法等领域“微腐败”问题,召开4场座谈会,全面了解基层“微腐败”现象及根源,共征求意见建议16条,整改建议8条。由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驻县单位向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下发《专项治理工作明白卡》2000余份,明确专项治理的时间阶段、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等,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专项治理更接“地气”。

  开“药方”,对症诊治。根据“病灶”,兴隆县聚焦“1+3+1”领域,实施靶标式治理。瞄准1个共性问题,将专项治理利剑指向扶贫攻坚、社保低保、项目扶持、救灾救济、农村“三资”管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微腐败”多发领域。聚焦教育、卫生、执法3个重点,下大气力解决有偿家教、收受患者红包以及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乱用裁量权等问题。紧盯“不作为、乱作为”1个关键,严肃查处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纪律松弛、推诿扯皮以及在县域重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办事拖拉、消极应付等问题。

  压实责任强力推动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这个‘大祸害’必须重拳整治。”在该县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县委书记薛青松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县处级领导分领任务,高位推动。为确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兴隆县20名县处级领导分别负责督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参加乡镇、部门的“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动员会、党委(党组)班子会或党支部专题会,持续用力形成专项治理“高气压”。

  成立主体责任办公室,压实责任。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兴隆县在全县44个党政机关、20个乡镇设立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推进、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的责任链条。

  落实落细无“微”不治

  “专项治理要坚决破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铲除‘微腐败’就要落实落细、无‘微’不治。”兴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那红表示。

  4月中旬,兴隆县连续下发了《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提示函》《“自查自纠”环节工作提示卡》三份文件,对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加力,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厘清政策界限,把握治理重点,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落细。

  此外,兴隆县在出台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再次将方案细化,按治理工作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实施细则。目前该县自查自纠阶段细则已出台,并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融入其中,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的方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要求,给有问题的干部知错改错的机会。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收集问题线索200余条。

关键词:微腐败,兴隆,不正之风,群众

责任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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