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潭墓志铭(隋代·墓志)

《长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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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年4月河北景县城南葛庄村西高潭墓出土。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藏。

  隋开皇二年(582年)二月二十二日立。

  墓志为石质,一合。志墓为盝顶式,长0.57、宽0.57、厚0.08米。中部阳文篆刻:“故周殄寇将军益州阳安令高君墓志铭”4行16字。志长0.58、宽0.57、厚0.09米。首题与志盖题名同。志文24行,行24字,全文554字。字体为魏碑体。

  高潭(537~580),字子澈,渤海条(今河北景县)人。据墓志记载,潭在北齐孝昭帝时官拜霸府参军事、袭爵乘氏县开国子,食邑400户。累官太子洗马、伏波将军、散骑常侍、并省尚书左民郎、琅邪王大司马从事郎、平西将军、司州成安县令。北齐末年授仪同三司。齐灭亡后仕周,授殄寇将军,出为益州阳安县(今四川简阳县)令。北周大象二年(580年)九月十三日死于官所,时年四十四。隋开皇二年(582年)二月二十二日葬于景县。

  墓志云:高潭“临终明了遗命,不须棺椁,祭奠率尔,勿用牲牢”。经考古发掘证实,高潭夫妇合葬墓确系一座无棺椁的裸葬墓,与志文所记相吻合。在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存在着厚葬与薄葬的斗争,但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厚葬始终是地主阶级盛行的风气。高潭墓志不仅对研究北朝历史有参考价值,而且也为研究我国封建社会的葬制提供了宝贵资料。

 
( 稿件来源: 长城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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