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称《大唐清河郡王纪功载政之颂碑》,又称《风动碑》,金石著录多称《李宝臣碑》。
位于河北省正定县城内解放街西侧的正定剧场(原县人民礼堂)院内。
碑刻于唐代宗(李豫)永泰二年(766年),监察御史王佑撰文,太子司仪郎王士则书丹并篆额。
碑通高8米,宽2.4米(额宽2.7米),厚0.48米。碑文楷书25行,行55字,共1405字,书法遒劲潇洒,刻工精美,为张从申、苏灵芝所不及。碑额篆书“大唐清河郡王纪功载政之颂”共12字。碑阴行书,分3截,上截14行,中截33行,下截15行,为将佐题名。蟠龙碑首,龟趺,气势雄伟,高大壮观,1965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碑现保存完好。1957年修建了碑楼。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藏有整幅拓本。
此碑系唐“安史之乱”后,为给唐成德军节度使李宝臣歌功颂德而立的功德碑。
李宝臣(718~781年),字为辅,范阳(唐藩镇今北京大兴县)人,奚族,为人刚勇,善骑射。先从安、史叛乱,后又拥兵割据,创藩镇之祸,其人虽不值得歌颂,但其碑保存了唐代河北的真实史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书丹人王士则,系李宝臣部将王武俊之子,契丹族怒皆部人,虽史籍无传,也并非书法名家,但其书法遒劲潇洒,有李北海(李邕,678-747年,字北海,唐书法家,他善书,尤擅长碑颂,时称书中仙手)、张从申(唐书法家,吴郡人,官至大理司直,书法世称独步,与其兄从师、从仪、从约,并工书,皆得王羲之风规,时称张氏四龙)笔意,足称碑之珍品。历代金石学家多有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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