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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伴我行”活动

《河北精神文明网》 2005-6-22 16:00:20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邯郸市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伴我行”活动,实施“三项治理”、开展“五项活动”,强化公民社会公德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项治理”:一是治理交通秩序乱。对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自行车等违章行为加大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二是治理车辆、摊点乱停、乱摆、乱放。对乱停乱放车辆、停车场停放无序,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严格治理。三是治理违反社会公德行为。对公共场所讲粗话脏话、乱扔乱吐、乱贴乱画、损害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教育劝阻和处罚力度。
  
  “五项活动”:一是创建交通文明活动。对司乘人员广泛开展交通法制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员的交通文明宣传。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执法管理力度,组织200名交通志愿者,协助交警对主要路口、街道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组织50名志愿者在繁华地段公交站点维护上下车秩序。二是创建文明停车场、文明商(市)场活动。加强对收费自行车、机动车停车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到车辆摆放规范有序。加强对沿街商户、市场的管理教育,消灭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现象,监督沿街商户搞好门店外的车辆停放秩序,组织100名志愿者协助沿街门店加强对店前停放车辆的管理。三是劝阻不文明行为活动。依托市民文明学校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和市民行为规范等教育。组织志愿者,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火车站等地,协助专业执法人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和劝阻。四是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组织志愿者协助搞好各市场的卫生清扫工作为顾客营造洁净的购物环境;广泛发动群众,做好社区的卫生保洁,在小学生中开展“争当环保小卫士”、“你扔我捡”等活动,为居民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五是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活动。认真落实行业行为规范和语言规范,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和优化服务环境。组织志愿者在各窗口开展引导服务和业务介绍,做到“宾至如归”,让群众受益、社会满意。
 
( 稿件来源: 河北省精神文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