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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为研究生复试定规
《长城在线》
2004-4-13 17: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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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电视台报道,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省考试院对今年研究生复试做出了明确规定。
省考试院规定,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规模的120%来制定统一的复试原则,并在复试通知书发出前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同时将各专业的国家计划和招生规模一并公布。复试总成绩占初试总成绩的权重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具体权重比例以及面试、笔试和口试占复试总分的比重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应在达到国家复试要求的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如果调剂后仍不足的可以破格录取部分合格的线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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