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最关键是什么
《长城在线》
2006-2-9 10:01:14
|
潘洪其
记者昨天从中国银行获悉,作为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独家经办银行,截至去年底,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已签借款合同人数达45.08万人,累计发放贷款金额34.54亿元。为防范贷款风险,该行借助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起了一套高效的联络制度,将助学贷款信息与个人征信系统联网,加快助学贷款信息归集,逐步实现信息全国共享,动态更新学生诚信记录,以此强化对借款大学生按时还贷的约束。
有统计显示,中国的大学学费10年间涨了20倍,人均每年学费至少五六千元,加上其他费用至少需要一万元。按2004年中国农民年平均纯收入2936元计算,这意味着一个农民家庭如果要供养一个大学生,即便不吃不喝也需要13年的纯收入!连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也坦言,他和他夫人两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只供得起一个孩子上大学。所以,在高校收费居高不下而居民收入并未突出增长的形势下,国家助学贷款对于普通家庭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的保障与支撑作用,可以说怎么估计都不过分。读到中国银行累计发放贷款34亿、受惠大学生达45万人的消息,也十足令人欣喜。
商业银行一边发放助学贷款,一边注意防范贷款风险,自然是不无为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实施的第一年起,贷款银行就面临着较高的风险,部分借款大学生由于就业前景不明朗、毕业后收入不高等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银行的放款积极性。有鉴于此,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方式、贷款年限、贷款行等做了调整,更多地突出了政府和高校在完善助学贷款工作上的责任(高校为助学贷款提供一定担保,政府财政承担相应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以提高银行向大学生放贷的积极性,但效果仍然不很明显。以至于去年秋季开学时,教育部官员公开点名,批评八个省份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上“毫无作为”,批评一些地方政府“脑子里根本没有贫困学生的概念,不关心贫困学生”,批评一些高校“不承担助学贷款风险是行为不端!”
银行防范和规避贷款风险天经地义,政府和高校又不愿意分担贷款风险,全部的风险就只能由大学生自己扛了,而有的大学生由于种种原因,又无力独立承担全部的贷款风险,于是大学生出现欠账不还,于是大学生的还贷诚信受到怀疑,于是贷款银行惜贷……然而,尽管借款大学生是直接受益者,但助学贷款的全部风险真的就应该由他们独立承担吗?事实上,大学生完成学业后服务于社会,有助于政府履行促进社会阶层正向流动、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之责任,所以政府也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受益者;而高校作为大学收费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为大学生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分担贷款风险的责任。
一笔存在风险的助学贷款发放出去,人们应当相信它必定贷有所值。我们强调所有借款人都应当具有良好的还贷诚信,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更不应例外,但在如何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问题上,目前最关键的还不在于大学生具有什么样的还贷诚信,而在于政府和高校应当“风物长宜放眼量”,更加积极有效地分担助学贷款的风险。
2006年02月09日08:51
|
|
( 稿件来源:
《北京青年报》)(编辑:丁丽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