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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新代课”教师遭遇去留难题
《长城在线》
2006-1-4 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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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尹书月 今年元旦,新乐市的部分中小学教师是在一种复杂的心情中度过的———三四年前,在交纳了数额不等的“上岗费”后,他们被安排到各乡镇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然而近日,这些教师们突然接到有关部门通知,他们被以当年没有调令是“代课教师”为由不能签订教师聘用合同。 ■交了“上岗费”拿起教鞭 1月2日,记者来到新乐采访。据几名教师代表称,他们是2001年、2002年的中专毕业生,于当年经乡(镇)政府研究,并经新乐市教育局批准,按照双向选择就业的原则,向乡(镇)政府交纳了数额不等的“上岗费”后,被安排到当地各乡镇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 教师代表晓华(化名)说,他于2002年向承安镇政府交了5000元的“上岗费”后,被安排到该镇赤支中学教书,新乐市教育局为其颁发了“教师资格证”。据几名教师代表称,像他们这种情况当年缴了“上岗费”走上教师岗位的不下几十人,“最少的交了1000元(上岗费),最多的交了上万元(上岗费)。” ■新年伊始将被辞退 元旦前夕,这些年轻的教师们突然接到一个令人揪心的消息。“学校通知我们说,自2006年1月1日起不再和我们签订教师聘用合同,让我们领回当初交的上岗费走人,我们等于要被辞退。”困惑不解的教师们询问得知,新乐市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任,该市教育局规定当年没有拿到调令上岗的“代课教师”不签聘用合同。 对于教育行政部门把他们划归“代课教师”的说法,教师们感到不能接受。“当时说交了‘上岗费’就可以执教,没有开具调令也没有说是代课,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工资已经纳入(新乐)市财政支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也按时缴纳,而且每年都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相当一部分教师还取得了更高的学历。”教师们反映,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能证明他们并非“代课教师”,“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新乐市自2000年起就开始逐步削减清退代课教师,而我们这一批人是在这之后走上教师岗位的,怎么突然间就把我们划到‘代课教师’这个圈儿里去了呢?” ■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 新乐市教育局分管人事工作的张副局长称,此次新乐市共有115名中小学教师不能签订聘用合同,从这位负责人的口中,记者听到一个新称谓---"新代课"教师。"这些'新代课'教师和原来的代课老师不一样,和那些公办教师也不同,他们没有被列入正式编制,究竟该叫什么不好说。"这名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当年向老师收"上岗费"是不允许的,但"那些钱都交到各乡镇了。"至于这些教师们的去留问题,张副局长认为这不仅仅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如果要进入全额事业单位,得有编办的增人计划和增编手续才行,下一步怎么办还说不清楚。" 据悉,此事已引起新乐市政府的重视,相关各方目前正在积极协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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