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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掐死8岁女孩 小孩子出了大问题
《长城在线》
2005-4-6 15: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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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玲
年仅13岁,人们眼中活泼开朗、性情温和的少年曾旭日,因为邻居家的小朋友骂他“王八蛋”,一怒之下,将这个只有8岁的小女孩儿掐死。之后出于好奇,又对其进行猥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依据上述规定的最后一条,司法部门给予曾旭日劳教3年的处理。
2005年3月,经过了一系列的司法程序之后,掐死8岁女孩的少年犯曾旭日被送到了北京市少年教养所,开始正式接受教养。
此案发人深省。同时也给世人新的启示:警惕“好孩子”的潜在危险,是当务之急。
■13岁男孩儿的杀人案当时令所有办案人员震惊
与多数犯罪少年所不同的是,曾旭日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他的父母健全,感情良好。家里子女除了曾旭日之外,还有一个男孩,比曾旭日大两岁,是他的哥哥。兄弟俩在同一所中学,哥哥上初三,曾旭日上初二。学校老师对兄弟俩的评价是:哥哥好学,刻苦,所以成绩很好。弟弟曾旭日天生聪明,但做事马虎,贪玩,学习成绩虽然不是最好,在班上30人中排名第十,应属中上。一旦努力刻苦,应该胜于哥哥。
曾旭日的父母亲都是生意人。很遗憾这里不能把他们具体的生意行当说出来,理由是要保护未成年的曾旭日。在北京市,所有的杀人案件里,年龄在14岁以下的极少。所以,13岁的曾旭日杀了比他更小的8岁小女孩儿的案子,当时令所有办案人员震惊。但种种可以理解的原因,司法部门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都没有像宣传所有奇特的案件一样宣传此案。但此案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超出司法界的想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曾旭日的犯罪,与他的家庭、学校,乃至社会对他的教育,表面看来似乎都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与以往我们所看到的,几乎每一个问题少年都有着他问题形成的家庭原因和社会原因截然不同。
不是问题少年,却出了如此大的问题,这似乎提出了一个更新的问题:一个在人们眼里正常无比的孩子,何以就残忍地杀害了比他更小的孩子?这件事给我们敲响了什么样的警钟?
这正是本报记者之所以要报道此案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要通过这个案子警示人们,危险无处不在,一定要有防范意识。
杀人,必须惩戒。而对无知少年,惩戒之外,同样要给他生路。法律给了,社会也会给。问题是,如果成年人、家长、学校、全社会能够科学地“监测”,及时发现孩子们的反常行为,或许悲剧可以减少,甚至避免。这是此案给全社会的一个警示。
■他生长在一个正常的家庭环境里
曾旭日的父母亲,靠着他们尚未衰老的体力去赚钱。根本原因是他们本身都没有上过学,斗大的字不识几个,更谈不上有什么文化。没有文化,在当今的社会里,就只能靠体力去赚钱,干一些费劲但不需要多少文化,只要能算清数字,会找零钱的活计。
据说,曾旭日的父母亲都是老实厚道的本分人。每天起早贪黑,任劳任怨,为了供养两个儿子上学。他们心里唯一想着的是,不能让两个儿子像他们那样没有文化,再苦再累也要让两个孩子上学。
虽然比较辛苦,但并没有放弃对两个儿子的管教。孩子白天上学,他们外出做生意,晚上孩子放学回家了,他们尽量按时回家,至少一个人先回,为的是照顾孩子的饭食。实在忙不开的时候,他们会安排孩子的爷爷奶奶到家里来照看一下。
曾旭日入劳教所之前的日子,几乎是从学校到家里,两点一线。偶尔,他也跟同学一起,去离家不远的网吧上上网,玩玩网上的CS等游戏。但是他并不上瘾,玩的时候觉得挺好,不玩的时候,也不去想。费用方面,两块钱一小时,他也是有钱的时候就去玩玩,没有钱就不去玩。有钱的时候,也舍得给同学朋友花。跟同学小朋友们打闹,有时他不使劲,人家也觉得疼。他的劲大,但脾气好。大家喜欢跟他一起玩。
曾旭日的爸爸妈妈赚的虽然是辛苦钱,但是并不太限制孩子的零用钱。该花的钱他们一点也不吝惜。只要曾旭日要钱,他们二话不说。而曾旭日,也基本上不乱花钱,他知道父母的钱来之不易。
就曾旭日个人而言,他性格活泼,为人随和。所以,无论是他的父母、爷爷奶奶,还是亲戚朋友、左邻右舍,都觉得这是一个温和好脾气的孩子。虽然比较贪玩,但从不给大人惹事,属于让家长比较省心的一种。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性情温顺、不会发脾气的孩子
记者见到曾旭日的时候,他离开家已经有4个多月。这对一个从小在父母亲甜蜜温暖的呵护下长大,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应该算是一种巨大的“打击”。曾旭日能否经得住这样的“打击”,面对这样的“打击”,他会是怎样的表现?
3月30日上午,经过各有关部门的特别批准,记者在北京市劳教局有关人士的陪同下,来到了曾旭日所在的北京市少年教养所。
身着少年劳教服装的曾旭日,在一名劳教队长的带领下,来到了大队长的办公室。这之前,市劳教局有关人员、记者,还有劳教大队长,都已经坐在屋里,为了便于交谈,大队长还特意准备了一把椅子,放在了屋子的正中间。曾旭日没有走近椅子,而是自觉地站在门口,大声地喊“报告”。大队长说:“进来吧。”他直接走近椅子,之后立正站在椅子旁,望着大队长。
“坐下。”大队长声音不高,而且温和。但听得出那是命令。
坐在椅子上的曾旭日,直面记者。他的双脚双手没有戴戒具,但却始终合并在一起。他没有像其他犯了罪的人那样,低头看脚面,而是平抬着头。谁讲话他就看着谁,脸上几乎没有表情。
甜甜的脸上有一双会笑的眼睛,让人感觉到这是一个性情温顺、不会发脾气的“人”。除了他那尚未长成的身材,大概一米五五,记者几乎无法从他的外形上看出他的年龄。
“记者阿姨要采访你,放松点。”大队长说,声音依旧温和。
那一刹那,记者看到曾旭日的脸上闪过了一丝笑容。他右边嘴角小小的酒窝,让记者一下看出了他13岁孩子所应有的稚气和单纯。可这稚气转瞬即逝。
听了大队长的话,曾旭日将双腿分开,双手非常规矩地分别放在双腿的膝盖上,说了声:“是!”
记者突然发现,相对于他的脸蛋和他的身材,他放在膝盖的手显得如此巨大。就是这双巨大的手,在开春之前的去年冬天,残忍地结束了一个幼小女孩儿的生命!
“想家吗?”记者问。采访正式开始。
“不想。”曾旭日摇头。声音果断,想都没想。
“不想爸爸妈妈?”
“不想。”仍旧果断,毫不迟疑。
记者愣住了。13岁的孩子,从来没有离开过家,被关进看守所,不想念爸爸妈妈?!
难以置信。
■教养队长说,他很听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为什么要把那女孩儿掐死?”记者问。
“她骂我,还翻我口袋。”
“她翻你口袋干什么?”
“拿钱。”
“为什么要从你兜里拿钱?”
“我不知道。”
“那你就掐死她?”
“她骂我是王八蛋,我生气了?”
“知道后果吗?”
“不知道。”
……
自此,在接下来的采访中,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曾旭日几乎就一句话:“不知道。”他说不知道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给人的感觉很无辜,很困惑,像是真的不知道。
“是不是在看守所或者什么地方,有人告诉你,这么小的年龄只要不说就没有事啊?”记者再问,有点恼怒。
“没有人那么对我说。”曾旭日仍旧很无辜地望着记者。
采访陷入僵局。记者只得转而去找教养队长。
曾旭日的教养队长告诉记者,曾旭日到劳教所的时间不长,大家对他还不太了解。但自从他来了之后,将近半个月的时间,队长每天都去找他。问他有没有事需要帮助,坐下跟他聊聊家常。慢慢地,曾旭日也跟队长说一些事。他给教养队长留下的印象是:这孩子看上去挺喜兴,很会说话,嘴很甜,挺可爱,脾气很好。在教养队,他很听话,队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做事很认真。跟周围比他年纪大的教养人员相处,倒显得这个孩子懂事。他没有是非,不参与别人的事,从来不给队长找麻烦。只是,他因为年龄小,加上又没有离开过父母,生活自理能力比较差。
怎么听,也不像是在说一个杀了人的犯罪少年。怎么看,也看不出曾旭日身上的暴力倾向。
■平时他最喜欢科幻大片,看片子的过程中,他学会了许多反侦查的手段
曾旭日杀人案在当地的影响极其恶劣。案件曾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曾批示:“限期三天破案。”所以,公安部门动用了相当的警力,在第三天,也就是领导限定的最后一天,终于将案件侦破。
公安局确认凶手之后,来到了曾旭日所在的学校。警察到达学校的时候是下午两点钟,正好第一节课下课。警察由学校保卫部的保卫人员带到校长室。
班主任老师找到当时正和同学在教室里玩的曾旭日,让他出去到校长室来一趟。曾旭日走进校长室的时候,有两名没有穿警装的陌生人,没有人告诉曾旭日他们是警察。
见曾旭日进来,那两人之一问:“11月13日那天你干什么去了?”
曾旭日说:“找同学谢赂去玩了。”说这话的时候,曾旭日心里有点紧张,他知道警察问的那天那个时间,谢赂也没有在家。
陌生人说:“我们是警察,你年纪这么小,如果做了什么错事,即使犯了罪,法律也会从轻处罚。你以后的路还长,不要一错再错,继续错下去,你长大了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了。”
警察在校长室“询问”曾旭日,直到傍晚6点钟。曾旭日如实招供。在基本事实确认的情况下,警察于当天把曾旭日带回了公安局。
进了劳教所之后,曾旭日一次跟教养大队长说,
平时他最喜欢“科幻”。看过许多科幻大片,各种光盘凡是能找到的,他几乎都看过。看片子的过程中,他学会了许多反侦查的手段。那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用得上,但真的发生了案件之后,一用,果然很灵。
“本来警察根本抓不到我。要不是领导限期三天破案,公安局用了最强大的警力,说不定这案子至今还悬着呢。即便用了那么大的力量,他们也是在最后一天才抓到我。”曾旭日说这话的时候,还幼稚地为自己的“聪明能干”感到自豪。
■杀人第二天,他照常去学校上学,没人看出他有什么不正常
北京市少年教养所一大队队长对记者说,曾旭日是他管理的年龄最小的杀人犯,法律上称其为犯罪少年。13岁的孩子,脑子里根本没有“人命关天”的意识。他根本意识不到“伤及人命”会有多么严重,意味着什么。这应该给成年人,尤其是教育部门敲一敲警钟。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应该从小抓起,让他们从小就学会尊重生命,看重人命,明白伤及人命的后果。
据曾旭日自己说,把女孩儿掐死之后,把她扔到了附近的一个废弃不用的院子里,之后又去了女孩儿的家里。出事之前他去女孩儿家里找她的哥哥玩,正好她哥哥不在家。作案之后曾旭日又去女孩儿的家里,还想找她哥哥玩。他在她家门口喊她哥哥的名字,没有人答应才回了自己的家。
因为作案的时间是下午5点钟,过一会儿就是吃晚饭的时间,所以小女孩儿失踪的事很快被家人发现。女孩儿的哥哥还特意到曾旭日的家里问他是否看见了妹妹。曾旭日说没有看见。
晚上,他在家吃过饭,看了会儿电视,然后就睡觉了。他说整个事件当天晚上他想都没有想,更没有觉得害怕。把小女孩儿扔在那里,他觉得就没有事了。想都不想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更没有去想这件事将引发什么样的后果。
第二天,他照常去学校上学,听课,写作业,参加各种活动,跟同学一起玩,没有人看出他有什么不正常。他说自己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正常,因为他没有感觉到害怕,也没有觉得把自己好朋友的妹妹杀死了,对不起朋友。他说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
整个事件就是因为她骂了他,他生气了,就把她掐死了。而在案发之后,曾旭日把女孩儿的尸体扔到了隔壁的院子里,之后离开。那一刹那,他没有觉得掐死她自己有什么不对,潜意识中他知道杀人是犯罪,但他不知道犯了罪之后自己应该如何去做,去做什么。
所以接下来的两天,曾旭日行动如旧,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自己做过的事。他不想告诉任何人。
然而,一个13岁孩子的承受能力毕竟有限。他已经感觉到了巨大压力,但没有人发现这个孩子内心承受的压力,所以也没有人去特别关注这个闯下大祸的孩子。
曾旭日的教养队长说,曾旭日比较他的同龄人,其内心的承受力,的确超乎大人的想象和理解。但毕竟是孩子,他还没有完全学会掩饰和撒谎。
■表面他不在意别人欺负,却把一切都记在心里,以至于因为一点小事就下了毒手
公安部门在对曾旭日的《收容教养犯罪少年决定书》中说:“……某某在某地,对事主某某(女,8岁)猥亵,并将其杀害……”也就是说曾旭日所犯的罪是猥亵和杀人。据曾旭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供述是:她骂我,一生气把她掐死了。猥亵,是因为对她的生殖器官感到好奇。
记者采访时,曾旭日也说他是杀人在先,猥亵在后。但不少人并不十分相信曾旭日的供述,包括记者在内。普遍的怀疑是他先猥亵了小女孩儿。猥亵并不是因为他品性恶劣,纯粹是因为好奇。可他自己不这么想。猥亵在一般人的眼里都是非常丢人,非常说不出口的事。曾旭日以为猥亵是最见不得人的事,比杀人还丢人。他怕小女孩儿回去告诉大人,也怕她说出去,这种情况下他杀了她。
但没有人能说清楚的原因是,曾旭日至今也不承认自己是先猥亵后杀人。他对记者说,就是因为小女孩儿骂了他,还翻他口袋要钱,他一生气,把她掐死了。之后出于好奇,又对女孩进行了猥亵。
曾旭日表现出来的“成熟”,令教养大队长,也令记者感到震惊。而直接管理教养曾旭日的小队长却对记者说,表面看来,曾旭日的个性开朗活泼,可通过他与曾旭日的接触来看,总觉得这孩子的心里有阴影。可他自己从来不说。说一个13岁的孩子有多深的城府,谁都不会相信,但他的日常表现,的确也让所有见过他的人感觉到矛盾,或者可以说是事出有因?
小队长了解的曾旭日是那种在家时深受父母宠爱,家庭环境相对比较宽松,甚至可以说是比较放纵孩子个性发展的。但是,曾旭日的骨子里却非常独立,有事不愿意求人。完全没有一个被父母亲宠爱的孩子对成人的依赖。曾经有一次跟队长聊天的时候,曾旭日无意中说,好像那个女孩子翻他的衣兜,想跟他要钱。她的哥哥也欺负过他,跟他要钱。据说在学校,曾旭日受人欺负,从来不跟人说。他属于那种甘于吃亏又不介意吃亏的孩子。
在记者采访时,曾旭日说他有空的时候就去网吧玩玩游戏,没空的时候就不去,有钱的时候他给同学花。他在同学中很有人缘。
曾旭日表面不在意别人欺负他,却把一切都记在心里。这一点,或许所有熟悉他的人都没有注意到,以至于他因为一点小事就下了毒手。
■13岁的孩子不知道发愁。离开了父母,也不知道想念
曾旭日被抓之后,于当夜被关进了看守所未成年监号。那间“号”里共有16个人,全都是未成年人。第一个跟曾旭日打招呼的人姓姚。姚自己说是被人诬陷杀人。他对曾旭日说他18岁,但同“号”里别人告诉曾旭日说姚21岁。曾旭日从不跟这些人交流。他不信任他们。对不信任的人不多讲话,这是曾旭日的个性特点。他谨记警官的话,服从看守所的规定,不跟同号交流案情。但几天下来,他还是意识到了自己杀人的严重程度。因为同“号”里的人告诉他,一个跟他年龄差不多的小孩子因杀人被判了刑,他想自己一定也是出不去了。
13岁的曾旭日说自己不知道发愁。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他也不知道想念。其实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想跟人说。白天,几乎是隔一天,办案警官找他一次,谈案情。谈的时候,他就把警官问的事情全都说一遍。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怎么做的就怎么说。谁都不相信这个孩子会撒谎。13岁,毕竟太小了。
因为事实清楚,案件并不复杂,曾旭日的案件很快便有了结果。整个案件处理过程只用了一个多月。随后,曾旭日被送到了教养所。
如同其他被教养的人员一样,曾旭日一开始也被送到了劳教人员调遣处,接受了一段时间的入所教育。之后,被送到了北京市少年教养所。
3月11日晚上,曾旭日从教养所给家里打了电话。电话是爷爷接的,曾旭日告诉爷爷,他已经被送到了少年教养所。一切都好。4月13日,家里可以来所探视。
听到孙子从教养所打来的电话,爷爷有些担心。问他生活怎么样,能否吃饱饭。曾旭日说吃得饱。他让爷爷告诉他的爸爸妈妈,别忘了接见的时间。具体路线和地址他给家里另外写了信,信过几天就能到。
曾旭日对记者说,其实他不太希望见到爸爸妈妈,也不想早点回家。在调遣处接受入所教育的时候,他曾经见过爸妈一次。那是他出事后第一次见到爸爸妈妈。妈妈一见他就哭了。看妈妈哭了,曾旭日也哭了。他知道妈妈非常惦记他,在妈妈的眼里,曾旭日应该比哥哥听话。
孩子一个人要在教养所生活三年,妈妈实在是放心不下。
曾旭日想对妈妈说我挺好的,但看妈妈哭,他也抑制不住泪如泉涌,话也就说不出来了。两个人就那么哭着,转眼20分钟的接见时间就到了。
■如果表现正常,两年之后他将被解除教养重获自由,之后他还可以继续上学
据了解,北京市少年教养所,于2004年6月正式成立,至今半年有余。该所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北京市率先实行了“全日制课堂化教育”的试点。课程设置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必修课,包括法律常识、思想道德、爱国主义、人生观、心理健康、分类教育、入所教育、出所教育、扫盲语文、扫盲数学、队列训练。第二部分是选修课,包括兴趣语文、英语、计算机、综合实践、美术、体育、厨艺、农艺等课程。
曾旭日来该所刚刚半个月不到,是教养所年龄最小的教养人员。据教养队长说,他目前已经进入了正式的教养程序,目前对他进行诸如文明礼仪和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教育,具体如物品摆放、队列训练等。曾旭日参加队列训练非常刻苦。
另外,他还要学习一些规章制度。之后,教养所将根据他的接受能力,和他的客观基础,组织相应的教材,对其进行文化教育。
经过了一个完整的法律程序,曾旭日对自己的罪错有了一定的认识,他已经有了自己“做错了”的意识。教养所会对他继续进行教育和培养。如果表现正常,曾旭日两年之后便可解除教养,重新回到社会。重获自由之后他还可以继续上学。一个本质并不坏的孩子,在筑成无法弥补的大错之后,他的心理是否会留下阴影?他的生活将会怎样?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注:文中人名为化名)本栏目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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