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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小心分时度假陷阱
《长城在线》
2006-2-10 9: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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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该是说走运还是不幸,去年2005年6月我被“星苑时光”的“幸运大奖”抽中,了解了分时度假内幕后不到一年2006年2月4日深圳另一家大型的分时度假公司“东方时分”又给我打来电话,恭喜我被抽中成为东方时分的VIP会员,邀请我去领取一张度假村的免费住宿卡,并参加他们公司成立6年的一个产品介绍会。
刚开始我还不知道“东方时分”是和“星苑时光”相同的分时度假公司。还以为真正中了大奖,令我失望的是,“星苑时光”和“东方时分”这两家完全没有关联的分时度假公司,在整个“营销”程序上竟然是惊人的一致。从通知你被选为特别嘉宾,可以领取免费游奖品(惊喜)——参加座谈会,出示身份证,关闭手机(神秘)——连续三四个小时的一对一洗脑,中途加入经理的讲解和极富诱惑力的电视宣传片(疲劳战术)——让现场的“托”签约烘托气氛(术语叫做“逼定”)——特别的优惠只有今天有(放出诱饵)——刷卡后让你看格式合同、签字(速战速决),整个流程与我去年参加“星苑时光”完全一样,我又再一次欣赏了骗子们的表演。不得不承认,分时度假的一整套“营销”手法设计得非常精妙,消费者的每一个想法和行动都在整个流程的考量之中。分时度假的诱惑性,在于“低价格”——一年3000多元的费用和“高回报”——全世界范围4000多个度假村7天任游。这就是陷阱的第一步。一旦人们开始被“天上掉馅饼”的诱惑打动,问题最关键的部分——承诺是否可信——就已经被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
我在GOOGLE网站上搜索后发现,这一整套的分时度假“营销模式”,早在1997年以前就在台湾和新加坡等地上演,而网上也到处是当地网友以自己的惨痛教训写下的警示文字。“东方时分”和“星苑时光”也就是来了个“整体打包引进”,稍稍调整了一些细节就换汤不换药地在深圳“推广”。
他们称公司加入了“CRI”全球度假村交换公司,全世界4000多家宾馆可以交换?这是分时度假一个诱人的蛋糕,也是东方时分吸引消费者成为会员最大的筹码。在营销过程中,东方时分的销售人员拿出一大叠资料,资料涉及的酒店遍布世界各国——美国、日本、加拿大,甚至非洲小国,并声称均为东方时分的交换酒店,国内各省的知名大酒店也名列其中,只要成为东方时分的会员,这些酒店都可以免费交换入住。其实这家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2日,是深圳经营分时度假时间最长,会员最多,同时也是投诉最多的公司之一。东方时分的经营手法与星苑时光完全相同,同样涉嫌诈骗。深圳东方时分实业有限公司“十年一次”的现场会讲座地址在华强北圣廷苑酒店世纪楼的六、七楼。
销售人员介绍时说,东方时分的物业包括大梅沙雅兰酒店、大梅沙海语东园(楼盘)、横岗园山风景游览区、广州增城紫云山庄度假村和惠州的汤泉度假村,“每一处都有10多套物业,东方时分每月可接待会员5000人。”但根据深圳工商局去年9月对东方时分的调查显示,东方时分的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是“兴办实业,旅游产品销售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代客订房”。公司拥有产权物业2处,一处是广州增城紫云山庄度假村的两套别墅,面积共258.62平方米。另一处是横岗园山风景游览区的8套别墅。另法人代表王晓军名下有11套物业,共计1028.76平方米。这与销售人员的数字出入甚大。
过后在网上又查到深圳市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易能全明确指出,深圳目前开展“分时度假”条件不成熟,“东方时分”是一家非法经营的“陷阱”公司。
易副局长也谈到,深圳目前不止一家公司经营“分时度假”,但市旅游局从未审批过任何“分时度假”项目。易副局长称,“分时度假”是在社会诚信度极高的市场环境下开展的,这个条件目前深圳尚不具备,市旅游局也不赞成在当前开展这项业务。有的公司打着“分时度假”的旗号,行的却是坑蒙拐骗的勾当。
非常幸运第一次参加时我没带够钱,最低要求(1000元3天)都不够,所以没让骗子得逞;第二次我已经知道这是“陷阱”又欣赏了一遍他们的表演。望网友们小心!
(作者:小@_@心)
(2006-02-09
1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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