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长城在线》 2006-10-31 9:20:14

    规范权力运行是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当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已在全省推广,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应把权力运行的程序化作为重点,加快法制化进程,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阶段命名为行政权力公开程序化运行阶段。其一,保留“公开”这个核心词,“公开”与“透明”意思相近,可以归并;其二,引入“程序化”一词,表明行政权力要像“计算机程序”一样具有运行刚性,不可随意变更,为权力运行的法制化奠定基础;其三,虽然在初始阶段对每项权力都制定了权力流程图,但缺乏实践的检验,其公开性、规范性、操作性和科学性尚未统一起来。把“公开”与“程序化”结合在一起,表明“公开”是“程序化”的基础,“程序化”是“公开”发展的方向。

    二、制定和使用行政权力公开程序化运行监督卡。一是总结各项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按照合法、透明、简捷、经济的原则制定新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确定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内容。三是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确定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对象,明确组织公开的人员和责任人。四是每项权力对应一张公开程序化运行监督卡,将上述内容明确在一张公开程序化运行监督卡上。五是根据权力分类(如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等)制定不同的权力公开程序化运行标准。六是组建由专家、行政人员和群众代表构成的评审小组,对权力公开程序化运行监督卡逐项进行论证。七是按评审小组通过的权力公开程序化运行监督卡进行试点运行,继续收集意见,以备作进一步的修订。

    三、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的法制化进程。权力程序化运作、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要长期坚持下去,就必须借助立法手段,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将这种成功做法固定和坚持下来,加快法制化进程,努力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省人大代表  庞建英)
( 稿件来源: 迎接七次党代会献计献策活动办公室 )( 编辑: 陈家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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